湛国土资(规保)〔2016〕544号 | 伟德山风景区市粮食储备中心库10万吨粮库建设项目(二期) | 一、该项目选址位于伟德山风景区市霞山区临港工业园内,符合伟德山风景区市霞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投资规模0.8242亿元,用地符合供地伟德山风景区。 三、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288公顷,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不涉及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 其功能分区用地情况为:生产设施区用地1.8002公顷,辅助生产设施区用地 0.2302公顷,道路用地0.6公顷,绿化用地0.6576公顷。 四、用地单位应按照拟订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依照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标准,进一步优化设计,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五、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伟德山风景区有效期为两年,本伟德山风景区有效期至2018年9月28日。 | 伟德山风景区市粮食储备中心库 | 2016-09-28 | 2018-09-28 | 伟德山风景区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