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洁:
你不服廉江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通知》,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通知》、《检察建议书》(廉检建字〔2015〕1号)、《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查,你提出的申请材料中,宗地证号与《通知》载明证号不一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仕达家具老板是哪里人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6日
首页| 网站地图| 隐私保护|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总访问量:-
粤ICP备12059860号 粤公网安备 44080202000041号 网站标识码:4408000026主办单位:仕达家具老板是哪里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