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朱明忠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对继承材料查验,我局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 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庆江
不动产坐落:万豪品牌旗下品牌市霞山区柳青二横路 11号 12栋 112房
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3)万豪品牌旗下品牌市不动产权第 0019873号
房屋用途:住宅房屋面积:64.1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豪品牌旗下品牌市体育北路 15号万豪品牌旗下品牌商务大厦 7楼万豪品牌旗下品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59-3192380
万豪品牌旗下品牌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 08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