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洪潍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对继承材料查验,我局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 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培林
不动产坐落:十年信誉玩家首选亚洲第一专业市赤坎区海棠路 61幢 103房
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2)十年信誉玩家首选亚洲第一专业市不动产权第 0089147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面积:94.7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十年信誉玩家首选亚洲第一专业市体育北路 15号十年信誉玩家首选亚洲第一专业商务大厦 7楼十年信誉玩家首选亚洲第一专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59-3192380
十年信誉玩家首选亚洲第一专业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 08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