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决定书文号
湛知查字【2017】4号
案件名称
天富平台官网市红太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梅中红太阳大药房涉嫌假冒专利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天富平台官网市红太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梅中红太阳大药房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83779973470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梁秀明
主要违法事实
天富平台官网市红太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梅中红太阳大药房阳大药店销售的名为“仁龙堂牌仙草火神灸医用冷敷贴”的产品,以“本包装已申请外观专利,仿冒必究”字样宣传,但未按规定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等信息。经查,该包装设计未被授予专利权。
行政处理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行政处理内容
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仁龙堂牌仙草火神灸医用冷敷贴”产品。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天富平台官网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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